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陽春市中聯投資有限公司位于陽春市春城街道吉祥南路西側吉祥公園東側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387.94平方米,用途為城鎮(zhèn)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約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2年1月24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約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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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陽春市陽春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位于陽春市崗美鎮(zhèn)黃村村委會鳳山頭地段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64438平方米,用途為商務金融用地,約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1年12月23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約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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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陽春市春灣鎮(zhèn)那星村民委員會位于陽春市春灣鎮(zhèn)海螺農民生活安置區(qū)4區(qū)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6564.04平方米,用途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規(guī)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0年12月27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規(guī)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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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陽春市春城街道頭堡村民委員會位于陽春市春城街道陽春大道邊東南方、北寅大垌村生活用地西北方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2476平方米,用途為機關團體用地,規(guī)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2年2月4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規(guī)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現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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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莫尤勁、吳成玉、莫天龍公民位于陽春市春城街道人民橋西南側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1222.5平方米,用途為工業(yè)用地,約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1年9月4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約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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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黃揚山公民位于陽春市馬水鎮(zhèn)新風村委會新屋背地塊二A-03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790.54平方米,用途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約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1年6月5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約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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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黃揚山公民位于陽春市馬水鎮(zhèn)新風村委會新屋背地塊二A-02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616.52平方米,用途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約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1年6月5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約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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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廣東陽春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春城街道陽春大道北19號CC-ZCC-02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29175.36平方米,用途為城鎮(zhèn)住宅用地,約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1年1月8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約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黃揚山公民位于陽春市馬水鎮(zhèn)新風村委會新屋背地塊二A-01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1172.14平方米,用途為倉儲用地,約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1年6月5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約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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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情況公示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廣東新興鑄管有限公司位于陽春市馬水鎮(zhèn)廣東新興鑄管廠北側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53414.82平方米,用途為工業(yè)用地,約定動工開發(fā)日期為2021年7月24日。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約定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guī)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F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16日
來源陽春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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